淘客熙熙

主题:【评论】关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羁押的几个概念,与众网友商榷 -- 机会主义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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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今天开了眼

还真有人引经据点的阐述羁押不锈钢一年多的合理性。

中国主要的法律,我不算很熟,但也看过七七八八,这个讨论中涉及的法律主要有两个,刑法和刑事诉讼法,这位朋友所说的刑侦法我却从未听闻。我怕自己记错了,或者出国后国内法律有翻天覆地的变化,刚才又查了一下,很可惜,还是没找到。你说刑法比较完善,这我承认,可说到刑事诉讼法,嘿嘿,说它是最不完善的法律也不为过。司法系统的人要钻法律空子,十有八九钻的就是这个诉讼法。这个诉讼法可以说是当今中国司法混乱的根源。刑法有过那么多修正案,诉讼法却只是翻来覆去的作什么解释,实在令人不解。

问问司法系统的朋友就知道,半年的羁押期是个很长的时间了。超过这个期限,公安部门的压力就会非常大,不得不在案件上下大力气。而象不锈钢这样羁押一年的情况实在是少之又少。她的案情有多复杂?同犯?新的罪行?其实傻瓜都看出来了,公安部门就是在拖,为什么?政治因素。说她是政治犯一点都不为过。真不知道在这件事上为公安部门辩护的人是何居心?

合法未必合理,合理未必合法

找一本刑诉法条文去看,所有的规定都有,一目了然

我没有为谁辩护,也犯不着为谁辩护,只是就这个羁押期是否合法做一个说明,这种反复申报新证据延长羁押期的做法在国内很普遍,也没有违反刑诉法的相关规定,对于一些很复杂的案件的刑侦工作很有用,近年来的一些大案要案,都是通过一个很长的期间才完成刑侦取证工作的,如果都按半年计算,一大半罪犯都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得到开释。

法律条文得由具体的人去操作执行,对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效果,合理与否暂且不言,在合法性上来看,绝对没有偏差。

如果有那位在政法部门工作的朋友,可以证实一下,看看我说的到底是不是实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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