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【评论】关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羁押的几个概念,与众网友商榷 -- 机会主义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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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 摘一段
如果强行通过在法庭上审判时,辩护律师也可以就此作无罪申辩,看看刘涌的案子就知道了。而且这样的案件在刑事诉讼结束后,被告人和辩护律师也可以转入民事诉讼的阶段,申请国家赔偿,这在司法界也有先例。
在大城市,一般刑侦人员不敢在司法程序中有所遗漏,这是最基本的东西,说句不好听的话,就是一张白纸上随便写东西,属于举手之劳,这样的程序问题如果出了纰漏,导致案件败诉或被检察机关退回,相关人员是要担责任的。这个案子是发生在北京,而不是小乡村小城镇,司法执行人员如果真的像报道中那样野蛮执法,那就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了。
网上的传言,真真假假,有些事情稍微分析一下应该不难得出真实的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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😁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嘛 机会主义者 字64 2003-10-16 19:59:49
😜机书记的问题恐怕就是背熟了这些条文也没用啊: 温相 字42 2003-10-16 20:03:59
摘一段 梦里依稀 字277 2003-10-16 19:30:47
如果没有经过完备手续,案件送到检察院提起公诉之际就会遭到抗诉
刘被捕已经有近一年了吧, 如果说有完备的手续, 政府的那个喉舌澄清一下 梦里依稀 字88 2003-10-16 19:59:31
😁网上小道消息多了去了,如果一条条澄清,政府发言人早就累趴下了 机会主义者 字298 2003-10-16 20:06:41
不必有政府发言人了,只要允许记者采访报道事情就会清楚一些 梦里依稀 字47 2003-10-16 20:09:28
有关超期羁押的法律 梦里依稀 字2044 2003-10-16 19:39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