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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与著名穆斯林学者史维安先生对话记录 -- 镭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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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宪法规定,公民有言论和出版自由

只要史先生不违反法律,不破坏民族团结,不干涉他人的宗教信仰,那么不管他想什么,说什么,写什么,都是他的自由,不过,也都只代表他的个人意见。

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,公民只要遵守现行法律,不违法犯罪就可以了,国内的穆斯林,也不是以教法来判决的。因此,史先生的某些观点,等于空谈,毫无影响力。

另外,从对话中可见,史先生似乎只同意让镭射兄在“中国穆斯林”和天涯这两个论坛发表此对话,并未答应在西西河公布此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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